2026年度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根据工作需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录岗位计划

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5名,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工作(详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在2026年5月1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5月18日至2008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浙江省户籍(以2026年5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符合检察院招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治安拘留处分以及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受过其他治安处理的;

6.配偶、父母在本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或本院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

7.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5日9时—5月29日17时。

2.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关注“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由“招聘报名”通道进入报名平台在线,按照招录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接受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016339)

3.报名材料:《2026年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高级聘用制书记员)、一寸免冠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未达规定比例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以及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内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完成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钱塘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钱塘区机关工作人员录用相关要求,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储备库。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在本次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聘用制书记员空缺如需增补的,经院党组研究并书面报请市检察院及钱塘区人社部门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

六、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钱塘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公示,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申报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招考结束,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钱塘检察”微信公众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相关信息将在上述渠道发布,并请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咨询电话:0571-89898191(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纪委、区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1-89535242;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1- 89898207。

 

附件1:2026年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计划表

附件2:2026年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计划表.xlsx

附件2:2026年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xlsx

本文来源:http://www.hangzhouqt.jcy.gov.cn/tzgg/202605/t20260518_7732257.shtml